医院入职感想,医院入职感想体会

由:admin 发布于:2024-07-24 分类:感悟评价 阅读:39 评论:0

医院喊入职了还没谈工资

工资是一定要给你的,但是你还是要办理离职手续的,才能拿回自己的工资。

用人单位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,已是非法用工,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的工资。如有争议,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(不收费),同时递交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,依法维权。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,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

“5000元对于我们刚毕业没多久的学生来说,不是小数目。”迫于就业压力,小李借来5000元钱交纳了这笔费用。 2013年7月,小李顺利办理了入职手续,并成为该院护理部的一名护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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